深圳企業使用不符合《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塗料技術規範》(SZJG 54-2017)的塗料是否違法 ?
問 :有關“深圳市2021年度低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替代工作實施方案”我們企業是否可以理解為 ,目前我們企業的五金零部件表麵塗裝所用的非低揮發性塗料 ,可以按照以上“實施方案”的要求積極推進替代工作 。在替代過程中目前仍使用的非低揮發性塗料 ,雖然不符合深圳市的“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塗料技術規範SZJG54-2017”的要求 ,也不屬於違法狀態 ?
深圳市生態環境局答複 :《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塗料技術規範》(SZJG 54-2017)為深圳市強製性技術規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十六條 ,工業企業使用不符合《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塗料技術規範》(SZJG 54-2017)的塗料屬於違法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