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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於征集2023年度工業企業自願性清潔生產審核計劃的通知
各區(新區 、深汕特別合作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各有關單位 :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清潔生產審核辦法》等有關規定 ,積極引導企業開展自願性清潔生產審核 ,提升清潔生產審核效能 ,規範清潔生產技術服務單位服務行為 ,促進“節能 、降耗 、減汙 、增效”和“碳達峰”目標實現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 、重點領域
重點推動電力 、建材 、化工 、製藥 、紡織印染 、包裝印刷 、塑膠塑料 、機械加工 、裝備製造 、電池生產 、家具製造 、服裝加工 、食品加工 、資源綜合利用 、數據中心等行業企業實施自願性清潔生產審核 ,優先對投入較大 ,且節能降耗 、減汙增效明顯的企業進行驗收 。
二 、申報條件
(一)注冊地 、生產地在深圳市行政區域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財務管理製度健全 ,企業信用和經營情況良好的工業企業 ;
(二)不屬於強製性清潔生產審核範圍 ;
(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未被列入所在區域兩年內產業結構調整計劃的企業 ,且三年內無搬遷計劃 ;
(四)已通過環評和“三同時”驗收 ,最近一年內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 、環保 、質量等事故的企業 ;
(五)已通過清潔生產審核5年以上的企業可重新申報 。
三 、實施步驟
(一)審核計劃征集 。自願實施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向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深圳市自願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征集表》(附件1) ,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企業申報資料進行初審 ,並於4月28日前將2023年度自願性清潔生產審核計劃匯總表(附件2)和征集表(紙質版兩份 、蓋章掃描版和可編輯電子版)報我局備案 。
(二)企業審核注冊 。通過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初審的企業 ,應於5月15日前登錄“廣東省清潔生產信息化公共服務平台”(以下簡稱“服務平台”)(www.gdqjsc.com)完成注冊 ,並填寫審核計劃 、谘詢服務機構 、審核啟動及完成時間等相關信息 。
(三)確定審核名單 。我局2023年擬開展4批次(5月 、7月 、9月 、11月)自願性清潔生產審核驗收 ,屆時將會同有關專家對企業名單進行審核和篩選 ,優先選擇行業代表性和示範性較強 、清潔生產潛力較大的企業 ,按批次發布審核計劃名單 。
(四)組織實施審核 。清潔生產審核程序應遵循《工業企業清潔生產審核技術導則(GB/T25973-2010)》 、《深圳市清潔生產審核實施細則》 。納入審核計劃名單的企業應按發布的審核計劃要求及時完成清潔生產相關工作 ,登錄“服務平台”填寫清潔生產審核績效表第一稿(送審稿) ,上傳清潔生產審核報告(送審稿) 。
(五)開展審核驗收 。我局將根據清潔生產審核驗收程序組織有關專家開展現場驗收工作 ,各企業根據專家意見完成相關改善後 ,須在“服務平台”填寫清潔生產審核績效表第二稿(最終稿) ,上傳清潔生產審核報告(最終稿) 。我局將根據企業最終材料及專家審核意見進行終審 ,並在市工信局網站發布審核結果 。
(六)推薦申請 。通過市級清潔生產審核驗收且評分80分及以上 ,清潔生產績效顯著 ,且驗收前一年內無超標超總量排汙 、能耗超限額情況的企業 ,我局將優先推薦申請廣東省清潔生產企業稱號 。
四 、其他
(一)在我市轄區範圍內開展自願性清潔生產審核的技術服務單位應按要求進行備案
,請4月28日前將深圳市清潔生產技術服務單位備案表(附件3)一式兩份(含紙版、蓋章掃描版和可編輯電子版)報送我局
。原則上備案表有效期為3年
,有效期滿或企業發生重大變化時(詳見附件3)
,需重新備案
。各清潔生產技術服務單位應於每年12月31日前將年度業績報告表(附件4)一式兩份(含紙版
、蓋章掃描版和可編輯電子版)報送我局
。
(二)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加強清潔生產技術谘詢
、業務指導和宣傳培訓
,調動企業積極性和主動性
,做好本年度自願性清潔生產企業名單征集工作
,並對轄區內應實施清潔生產審核企業進行跟蹤管理
,督促其持續推進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
(三)各申報單位如遇清潔生產相關業務問題或需技術支持的
,請向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谘詢(聯係方式詳見附件5)
。
特此通知
。
附件
:1.深圳市自願性清潔生產審核計劃征集表
2.2023年度自願性清潔生產審核計劃匯總表
3.深圳市清潔生產技術服務單位備案表
4.深圳市清潔生產技術服務單位年度業績報告表
5.深圳市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聯係方式
(聯係人
:伍子銘
,電話
:88102077)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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